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及会议室智能化改造工程2标段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及会议室智能化改造工程2标段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黄山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及会议室智能化改造工程(2标段)进行招标,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黄山精英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6号5楼 | / | / | ||
中标金额(元) | ******.04 | / | / | ||
工期 | 45日历天 | / | / | ||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朱顺利 | / | / | |
证书注册编号: |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戴先生 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屯溪区湖边路2号(市建设集团7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公示时间 | 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30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0559-*******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中共黄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纪律检查组 0559-******* |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监督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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