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润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创工业园

保定市润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创工业园

行政区: 保定市本级
项目名称: 保定市润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创工业园)
项目位置: 南部园区中路北、规划南北二路东(保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供应面积(公顷): 2.****** 存量面积(公顷):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供地方式: 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50 行业分类: 房屋和土木工程业
土地级别: 三级 成交价格(万元): 132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一、产业类型:该地块用于河北保定城创工业园项目; 二、投资强度及亩均效益: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应不低于33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应不低于 22 万元/亩, 项目(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1吨标准煤/万元; 三、建设期限:受让方必须按以下约定时间开工、竣工、综合验收; 1、受让方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进场开工,进场开工起始日期以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准; 2、受让方在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3、受让方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内通过项目综合验收,验收日期以验收报告之日为准; 受让人因非主观原因未按期开工、竣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项目开竣工延期不得超过1年; 项目竣工验收后转为投产初始运行期,投产初期运行期原则上为2年。 四、违约责任: 1、未按产业类型、产业标准实施项目生产的,开发区可通过收购部分用地或全部用地方式收购储备,收购储备补偿标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原用途剩余年期土地评估价款收购,地上建(构)筑物按重置成本法评估价款收购,设备、科技等其它投入不计入收购范围。 2、对于投资强度达不到标准的,亩均税收达不到标准且年纳税连续三年低于行业平均50%的,按照第一条的内容处理。 3、土地受让人未按约定开工、竣工、综合验收的,按土地出让价款处以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滞纳金。
土地使用权人: 保定市润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2.5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4-07-27
约定开工时间: 2025-07-27 约定竣工时间: 2027-07-26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保定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7
,保定市,保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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