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辆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服务项目中标结果

59辆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服务项目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59辆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09:45
评审专家名单 林金清、陈铭宋、吴伟、麻明建、陈哲和(招标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8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林丽/0591-****************
附件:
附件1 1、中标结果公告.docx

一、项目编号:FJGC-ZB-G-2024-127(招标文件编号:FJGC-ZB-G-2024-127)

二、项目名称:59辆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裕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义溪路96号

中标(成交)金额:8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裕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59辆公交车辆报废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人拟报废公交车59辆,其中混合动力公交车42辆,传统柴油公交车17辆。 中标人须负责招标人公交车报废回收工作(包含拖车、拆解、注销、制证、档案统计等一系列工作),招标人涉及动力电池回收的,中标人还须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办理动力电池转移处置、注销等备案工作,直至动力电池稳妥处置完成等。 中标人需指定专人负责招标人车辆报废回收工作,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拖车工作;中标人自报废车辆接收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须将机动车回收证明、动力电池处置证明一并交于招标人。所有旧车报废注销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满足招标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金清、陈铭宋、吴伟、麻明建、陈哲和(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按照以下标准下浮3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中标日期:2024年06月28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4-127)。

3、中标结果公示期:自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8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黄国森/0591-****************) 、负责人(李水清、张秋英、应俊/0591-********)

5、本公告的采购人名称详见本公告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249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  0591-****************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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