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违法涉案及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违法涉案及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车易停(成都)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
联系方式:135*****335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违法及事故车辆停放场地租赁及相关服务 | 1(批) | ¥1,100,000.00 | ¥1,100,000.00 | 3.1停放保管场地要求 ★3.1.1供应商提供服务场地应为不低于25亩的连片建设用地(注:土地出租方为各级政府(含村、社区)或国资部门的,土地使用性质和面积需在土地租赁(流转)合同中体现;其它租赁土地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土地为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场地须实施全围蔽,周边环境应满足违法涉案车辆的进、出场条件,符合通水、通电、通信的条件,应充分考虑违法、涉案车辆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及排涝等设施,确保违法涉案车辆的安全完整。经采购人允许,在保证采购人停车需求前提下,在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停车面积以外,可以停放社会车辆,但社会车辆和采购人停放车辆进行物理隔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1.2各个停车点外围要求具备满足违法、涉案车辆通行的道路条件,院内停车点地平整、不积水,地面作强化处理不低于碎石路面。 3.1.3单个场地内要设置勘查区及工作间,露天勘查区应搭建遮雨棚一个,工作间根据场地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基本办公设备。 3.1.4每个停车点应安装监控设备,具备夜间监控能力,并能记录保存 3个月,保存内容不得修改,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复制、修改、编辑、转移。 3.1.5场地必须保证拖车能够进出并实施车辆拖曳。 3.1.6停车点配套设施要求 (1)停车点内办公用房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准; (2)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且有专人定期检查和管理使用;在停车点必要位置设立消防通道等相关标识,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3.1.7停车场的设置应考虑相关车辆进出及民警到场开展相关工作的交通便利性。 3.2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要求 3.2.1对本项目涉及车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本项目停车点因停放车辆较多影响车辆停放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该停车点车辆转场至本项目其它指定停车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若出现提供全部停车点无法使用的情况,应增加符合项目要求的新的停车点以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2.2依据《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违法涉案等车辆在扣留/扣押等期内,以及从违法当事人签收本返还凭证之时起24小时内,保管中心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违法当事人保管费用。违法当事人超期未取的,车辆保管服务费用自行承担。 3.2.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第29条之规定:违法行为... |
合同金额: 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9日至2025年06月28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温江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6月28日
2024年06月28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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