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

供应商名称:盘锦哥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光明小区哥弟俩果蔬百货超市

中标(成交)金额:94(%)

评审总得分:94.0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招标文件公告的采购需求,此处响应如下: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米面粮油、蔬菜、调料等,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要求: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二、质量要求此处响应如下:我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的所有需求,碍于字数限制,无法将所有品类的质量要求全部填写完全,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米面粮油、蔬菜、调料等。具体详细内容我方已于投标文件及服务需求响应表完全响应。

服务时间:依据招标文件公告的采购需求,此处响应如下: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如甲方满意,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此处响应如下: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新华、宁俊、袁成文、毛翠娟、李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芳草路东500米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瀚新东方托莱多9#商网116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菲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4.06.07-定稿-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采购

供应商名称:盘锦哥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2.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3.png

标签: 管理支队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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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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