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拟购混合气体一氧化碳、氦气、液氮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六安市中医院拟购混合气体一氧化碳、氦气、液氮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拟购混合气体(一氧化碳、氦气)、液氮

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二、中标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详见列表

三、主要标的信息: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中标供应商

混合气体(一氧化碳、氦气)

利源

40L/瓶

合肥众益化工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液氮

/

10L/罐

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中医院1号楼住院部5楼物流管理部,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中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564-3*******

编号:WLHC2024-05-001


专家门诊时间:


标签: 液氮项目 混合气体 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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