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兰分公司自有房屋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东兰分公司自有房屋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东兰分公司自有房屋租赁合同公示
东兰分公司员工张晓倩需租用单位房屋。
一、租用资格核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租用单位房屋及明确员工住房补贴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电信河池〔2021〕178号)的规定:“目前已租用单位房屋的员工以及原老员工遗孀(儿女除外、没有房子的)仍需继续租用单位房屋的,单价按目前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新标准,并在2021年11月30日前按新单价标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张晓倩符合上述租用条件。
二、租金
《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租用单位房屋及明确员工住房补贴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电信河池〔2021〕178号)关于租金的规定:“1.市、县(区)公司城区办公大院内自有房屋:10元/月/平方米;2.市、县(区)公司城区其他自有房屋:8元/月/平方米;3.市、县(区)公司乡镇自有房屋:5元/月/平方米。”,拟定租金如下:员工张晓倩拟租用城区办公大院内自有房屋,根据上述规定:“市、县(区)公司城区办公大院内自有房屋:10元/月/平方米,”故租金为10元/月/平方米。租期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现给予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5日。公示期间,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于2024年7月5日日前将材料寄至分公司纪检委员韦文件处。
地 址:河池市东兰县东兰县虎头街90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weiwenjian.gx@chinatelecom.cn
联系电话:189*****166
员工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公司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
标签: 自有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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