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苌庄镇西陈村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项目-评标公示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苌庄镇西陈村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项目-评标公示
YZCG-DLT*******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
苌庄镇西陈村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项目
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州市苌庄镇西陈村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项目
2、项目编号:YZCG-DLT*******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日
4、开标日期:2024年7月1日8时30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最高限价:*******.15元
7、评标办法:最低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性审查:
序号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河南唐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 | 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 中泰泽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冠业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无 | 无 | 无 | ||
三、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河南唐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冠业建工(河南)有限公司CPU序号一致外,其他各硬件特征码均不相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河南唐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 | 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 中泰泽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4 | 冠业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无 | 无 | 无 | ||
四、评标结果排序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企业 类型 | 名次 |
河南唐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8 | *******.98 | 小型 | 1 |
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5 | *******.78 | 中型 | 4 |
中泰泽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9 | *******.01 | 小型 | 3 |
冠业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 *******.30 | *******.30 | 小型 | 2 |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河南唐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7QLRYX3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往南约200米八楼801室
委托代理人:孟杨 联系方式(手机):158*****371
成交金额:*******.98元 大写:贰佰贰拾贰万柒仟叁佰元玖角捌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冠业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NFQXQXA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工业园区1-68号
委托代理人: 娄玮 联系方式(手机):159*****527
成交金额:*******.30元 大写:贰佰贰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壹元叁角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中泰泽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53******N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柏梁镇花都大道富澳珺庭花园商铺1号
委托代理人:杨肖乐 联系方式(手机):176*****301
成交金额:*******.01元 大写:贰佰贰拾肆万壹仟零柒拾柒元零壹分
六、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情况
(一)中标人名称:河南唐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7QLRYX3
(三)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往南约200米八楼801室
(四)委托代理人:孟杨 联系方式(手机):158*****371
(五)成交金额:*******.98元 大写:贰佰贰拾贰万柒仟叁佰元玖角捌分
七、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八、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许昌市禹州市禹王大道10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6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天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颖川街道办禹王大道东段北侧第二层
联系人:王中刚
联系方式:15136882806
3.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8112523
电子邮箱:yzscgb8112523@163.com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禹州市财政局1305房间
2024年07月01日
标签: 地质灾害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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