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隔震层柔性管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隔震层柔性管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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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隔震层柔性管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中标候选
人公示
(招标编号:XBGJ-20242B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0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隔震层柔性管道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宁夏米瑞德科技有限公同,投标报价:25.342170万元,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速人第2名:宁夏匠抗震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引,707400万元,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北莱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54100万元,质量:达
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假务期: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米瑞德科技有限公可)的项日负责人:王陆/
中标候选人(宁夏匠擎抗震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白雪亮/
中标候选人(河北莱字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瑞/: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米瑞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夏匠肇抗震科技有限公可)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北莱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米瑞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挂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宁夏匠擎抗震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河北莱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田全王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里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空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西北国际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灵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
项目一标段隔霞层柔性管道采购项目(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开标评标
工作己于2021年6月19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米瑞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5321.70
综合得分:90.63
项日负责人:王陆(身份证号码:610203198801081572)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匠亭抗震科技有限公同司
投标报价(元):217074.00
综合得分:84.25
项目负责人:白雪亮(身份证号码:640321198309090512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莱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09511.00
综合得分:82.92
项日负责人:张瑞(身份证号码:6400s19880101362X)
巴用全于
人都座用日增A
其他情况:其中云南建安减震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提出异议的柔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授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国疏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阴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义、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它
(1)公示期: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2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
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68号
联系人:李明
电话:13259618899
电子邮件:xbgjxmglnxe163.c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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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风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岛25号楼
联系人:张一情
电话:13895630929
电子邮件:xbgjxmglnxe163.c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鬻巴扫指全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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