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 913*****598******A |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 90.0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 称: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和《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224号)要求,需对开发区大气、地表水、土壤、声、底泥等本底环境进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的CMA或CNAS报告,并编制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评审,最终取得审查意见; 服务要求:编制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评审,最终取得审查意见;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报批稿;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 |
王鑫、王华、陆士标、陈国栋、崔华(采购人代表)
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标准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99*****878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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