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2024年度税务代理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驿达公司2024年度税务代理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驿达公司2024年度税务代理咨询服务项目的评标工作已 于 2024 年 6月28 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候选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安徽国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徽今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中鸿金丰诚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元)

*****.00

*****.00

*****.00

供应商业绩

安徽艾密克电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蔚思博检测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安徽中科合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咨询及涉税代理服务

合肥仁永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税服务

萧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财税代理服务

怀宁一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税代理服务

盐城水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洋湾新城税务咨询及土地增值税清算咨询服务

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大丰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会计、税务咨询服务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一-2023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及2023年-2024 年企业税务咨询服务

苏垦银河汽车部件盐城有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税务顾问服务

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微审核及税务咨询服务

中材科技(阜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及鉴证服务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2年度所得税汇清算缴审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同期资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

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项目

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损失审核鉴证服务

江苏景中景工业涂装设备有限公司2019- -2021年度财税风险应对辅导服务

项目负责人

吴文超

穆萧飞

郑海涛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徽艾密克电联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审核、代理申报。

蔚思博检测技术(合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审核、代理申报。

安徽中科合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咨询及涉税代理服务

合肥仁永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税服务

萧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财税代理服务

怀宁一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税代理服务

苏垦银河汽车部件盐城有限公司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税务顾问咨询

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2年度税务顾问

中材科技(阜 宁)风电叶片有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

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大丰有限公司2023年度税务顾问

二、否决投标情况:

信永中和(合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见资格条件中项目负责人税务师证书,第一信封资格评审不通过:安徽省中鸿大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图中未按要求填写相应保证金金额。第一信封响应评申不通过:安徽水大正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函未按要求填写采购人名称,第二信封初步评审不通过:安徽汉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清单修正单价后的总价高于本项目控制价,第二信封报价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20 号皖通产业园 10 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四、公示期:2024 年 7 月1日至 2024 年 7月3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 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工作的正常进 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 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2024 年 7月 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代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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