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器材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XCZB2016ZC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XCZB2016ZC004
项目名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器材及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11
联系方式:1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泉州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经济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温参谋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以上数量为招标参考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供货安装验收的数量为准,并以实际供货安装验收的数量结算货款。因考虑到以上套数将随店铺数量的变化而变化,最终实际供货安装验收的套数及数量可能有所增减,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开发区现有个体工商户店铺(含小生产加工作坊)约1180家,属重点应用场所消防设施配备,每间店铺将配备干粉灭火器(ABC4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斧、逃生绳各一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入围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或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有备案(需提供网页证明或截图)。
5、本项目设施、器材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要求免费维保2年)。
6、交付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验收合格。
7、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它地区的产品除外]。
8、国家有要求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如CCC认证的需提供证明复印件),还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先生 ****-********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8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22日
总中标金额:46.7398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