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立法服务中标结果
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立法服务中标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J座14/18楼 | 32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咨询服务 | 《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立法 | 开展旅游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协助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完成《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立法工作,确保各项过程性工作符合立法程序和成都市人大、成都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条例》(审议稿)按计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人大一审。 | 完成《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评估,协助采购人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对《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暂定) | 协助组织《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市级部门及区(市)县意见,并就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参与《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上报工作,根据上级机关审核意见协助完成答复、说明和修改工作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党韦(采购人代表)、李鸣玲、王英占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上述计算结果累计相加计取计算后下浮3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如下:户 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701号;电 话:02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备案号:510*****210*********[2024]*****,采购预算品目为C********其他咨询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党老师 028-********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2038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28-********-203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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