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年惠州电信本部垃圾清运和污水清理及消杀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至2025年惠州电信本部垃圾清运和污水清理及消杀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惠州电信本部垃圾清运和污水清理及消杀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04-06-04C-2024-D-A*****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至2025年惠州电信本部垃圾清运和污水清理及消杀服务采购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惠州市佳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否决应答情况
1. 惠州市如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四海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应答文件正本内提供的同类业绩不符合资格条件中“具有物业后勤外包类(含且不限于垃圾清运、四害消杀等)相关经验”,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经采购小组研究决定,惠州市如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四海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应答文件对询价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决定否决其应答。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5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报价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做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海斌,189*****631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纪鹏程,0752-*******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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