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磋商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XZD2024C15)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中标人:咸宁市飞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4.8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
XZD2024C1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无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市飞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温泉路 71 号
中标(成交)金额:24.8 万元
综合评分法:90(分)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冬莲、乐清叶、杨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02
2、评审地点:咸宁市银泉大道 529 号尚城国际 1 栋 15 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
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表
(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计价收取。
2、收费金额:0.375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湖
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相关
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hbbdzbzj@163.com。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
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
为无效的质疑。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组成的采购监督小组。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双鹤路 28 号
联 系 人:邱主任
电 话:13907241033
电子邮件:hbbdzbz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 529 号尚城国际 1 栋 15 楼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8972819305
电子邮件: hbbdzbz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