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符合财政补助政策审核结果的情况公示
关于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符合财政补助政策审核结果的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委〔2012〕9号)、松政办抄告字〔2014〕212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洞阳观旅游度假村项目符合地方财政贡献奖励的要求。2023年度是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享受该政策的第3个年度,现根据企业申报,经税务局、文广旅体局等相关单位审核,拟兑现松阳县天元农庄有限公司2023年度补助资金187.9451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 2024年7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白露岭29号
邮编:******
联系单位: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场管理和广电科(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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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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