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省道二期污水管线及污水管网收集工程预中标结果
301省道二期污水管线及污水管网收集工程预中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瑞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禹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1 | *******.57 | *******.29 |
最高限价 | 457.99(万元)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D********9 | D********5 | D********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2010】005748 |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902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3517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 沈超 市政贰级 鄂********7051 | 李俊 市政贰级 鄂********1971 | 王海荣 市政贰级 鄂********652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如有) | 301省道牧场沟连接线及沿线景观大道污水管线工程 | 白河县茅坪镇集镇道路建设工程 | 房县西水路、顺城街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 |
备注:以上业绩信息来源于投标单位的综合标。 | |||
获奖信息(如有) | … | … | … |
其它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 年7 月25 日15:00 时至2016 年7 月28 日15:00 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子胥湖集团生态新区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址:郧阳区城关堰河村三组
联系人:江长海
电话:139*****26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系人:刘思麟
电话(传真):****-*******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联系人:龚 军
电 话: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16 年7 月2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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