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省道二期污水管线及污水管网收集工程预中标结果

301省道二期污水管线及污水管网收集工程预中标结果

一、招标概况

301省道二期污水管线及污水管网收集工程于2016年6月30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6年7月25日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子胥湖集团生态新区开发区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瑞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禹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1

*******.57

*******.29

最高限价

457.99(万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

D********9

D********5

D********5

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10】005748

(鄂)JZ安许证字【2014】009902

(鄂)JZ安许证字【2006】00351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沈超

市政贰级

********7051

李俊

市政贰级

********1971

王海荣

市政贰级

********652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如有)

301省道牧场沟连接线及沿线景观大道污水管线工程

白河县茅坪镇集镇道路建设工程

房县西水路、顺城街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

备注:以上业绩信息来源于投标单位的综合标。

获奖信息(如有)

其它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 年7 月25 日15:00 时至2016 年7 月28 日15:00 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子胥湖集团生态新区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址:郧阳区城关堰河村三组

联系人:江长海

电话:139*****26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

联系人:刘思麟

电话(传真):****-*******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联系人:龚 军

电 话: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16 年7 月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线 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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