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00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北京四通搬家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全院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0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全院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 | 装卸搬运服务 | 全院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搬迁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台) | 价 格 (万元) | 1 | GE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 M360 | 1 | 56 | 2 | 西门子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 设备(64排CT) | SOMATOMgo.TOP | 1 | 15 | 3 | 西门子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 设备(16排CT) | EMOtion16 | 1 | 15 | 4 | 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 (西门子DR) | multixfusion max | 1 | 15 | 5 | 悬吊式数字放射成像系统设备 (柯达DR) | DR7500 | 1 | 15 | 6 | GE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 机(DR) | XR220 | 1 | 1 | 7 | 上海怡友全景口腔X线成像系统(CT) | PAX-400C | 1 | 2 | 8 | GE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 | Optima1GS330 | 1 | 38 | 9 | 医学检验科类设备 | / | 90 | 18.9 | 10 | 其它科室类设备 | / | 1302 | 26.04 | 11 | 设备保险费 | / | / | 23.04 | 合计金额(小写):*******.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捌仟捌佰_元(?*******.00元)。 服务范围 本项目内容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的设备搬迁及安装服务,由老院区搬迁至新建院区,拆装、运输过程都要求具备很强的专业性,搬迁设备包括一般医疗设备、检验科设备和放射科设备,部分设备还须含安装服务等等。全院医疗设备约1400台,其中检验科设备90台、放射科设备8台,具体以医院实际搬迁数量为准。搬迁过程所需打包包装的纸板箱、胶带、珍珠棉、木箱、泡沫箱、固定绳索等所有包装、防护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整体搬迁实施过程中需以“安全、快捷、有序”为搬迁原则。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01 —— 2025-07-0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发出搬迁通知后30天内完成,甲方应提前2周向乙方发出搬迁通知,以便乙方完成搬迁准备工作。 履约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方式:具体搬迁的步骤及搬迁批次以甲方结合实际情况部署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完成所有设备搬迁工作,并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5%。因设备需报废等原因导致无需搬迁的设备,相应服务费用不予计取。乙方须承担检查室的安装深化设计费用。其他未尽事宜,按医院搬迁相关要求执行,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整体运行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 济法律纠纷等)再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北京四通搬家有限公司:110*****2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包装:选择结实、合适的包装箱,外包装要牢固。 标识:外包装上标识明确设备及物品名称。 拆装:需要拆装的,如果相关设备拆装需要相关资质的,需要由有相关设备拆装资质的人员负责拆装,并要恢复组装成原样,并负责设备在新场地的安装所需配套施工及材料,安 装需要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设备使用的相关要求,保障设备重新正常使用。方向:按照设备要求不得倒置,有箭头标示。 易碎物品:在外包装上应注明,做好防破碎保护,轻拿轻放。防震动:运输过程要注明。 贵重设备:签署保险合同(根据采购方要求)。配件:原配件要随设备一起打包运输,不得丢失。防水:搬运过程不得淋雨水。数量:保证如数搬运,不得丢失。完好:不得损坏,准确放置到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需配合甲方按照相关要求联合检查验收。 2.所搬运的设备甲方提供明细清单包含(设备名称,设备价值,生产厂家)便于乙方上保险;在搬运过程中如有设备损坏,乙方按清单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配合乙方索赔。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搬运前提供甲方跟进负责人的姓名、联络方式等信息给乙方,实行专人负责协调、指挥、确认搬家全程的跟进,并负责监督乙方对本合同义务的执行。 2.甲方应在搬运前办妥相关的新、旧址有关部门(物业公司、保安部)文件,如:电梯使用等,在搬运过程中全程协调与各方关系。 3.物品搬运至甲方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会同乙方对搬运物品按照搬运前双方确认的搬运物品进行清点确认,乙方按照外包装箱标明的房间号将物品搬运到指定房间内。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价款。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服务相关的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甲方搬迁计划要求,配备能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甲方搬迁要求30日内)完成搬迁服务。 2.搬运时,乙方严格按甲方的搬迁计划执行。乙方应指定专业督导员按照搬运工作计划,确保搬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搬迁过程有序。 3.乙方负责搬运设施物品工作,按照甲方要求整齐摆放物品。在搬运时,应本着谨慎安全的原则,对搬运物品轻搬轻卸。物品搬运时应摆满车厢,若出现半车或有位置搬运人员不放物品的情况,搬运人员无条件配合甲方监督人员,否则甲方有权不统计车次。特殊情况经甲方监督人员同意的除外。 4.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服务价款 5.乙方应保守因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觉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搬迁过程中如遇人员伤亡等突发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如果乙方在搬迁过程中,造成对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保密 搬迁服务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 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德胜里一区11号楼3层0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