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院史馆陈设布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象山县人民法院院史馆陈设布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象山县人民法院院史馆陈设布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ITC-*********GCE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人民法院院史馆陈设布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宁波虚拟现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75号006幢(9-1)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905-1单元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院史馆陈设布展院史馆陈设布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签订生效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胡剑颖/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水春,芦艳,周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宁波虚拟现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62.163.263.963.0729.7792.84
1宁波市科导文化科技有限公司57.160.158.958.729.5888.28
1宁波市羽航广告有限公司54.758.256.856.5730.086.5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干鼎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陈设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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