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检测招标关键内容公开
赣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检测招标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赣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检测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赣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赣州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赣州市兴国路市政中心北楼19楼?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97-*******?
传???真:07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赞贤路?36?号
联??系???人:赖工
电??????话:?0797-*******?
电子邮件:gnglkcsjy@163.com
附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栏金额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标段数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项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 | 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实质性响应 |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试验检测实施方案:30分 主要人员:35分 业绩:1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所有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九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试验检测实施方案 | 30分 | 检测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试验检测的目的、检测内容、方法、频率 | 4 | 优良3.7-4分,较好3.4-3.7分,一般3.2-3.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 | 4 | 优良3.7-4分,较好3.4-3.7分,一般3.2-3.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方案 | 4 | 优良3.7-4分,较好3.4-3.7分,一般3.2-3.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检测进度措施 | 检测程序 | 3 | 优良得2.8-3分,较好2.6-2.8分,一般得2.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检测措施 | 3 | 优良得2.8-3分,较好2.6-2.8分,一般得2.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进度保障措施 | 3 | 优良得2.8-3分,较好2.6-2.8分,一般得2.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保证措施 | 安全保证措施 | 3 | 优良得2.8-3分,较好2.6-2.8分,一般得2.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资料移交措施 | 3 | 优良得2.8-3分,较好2.6-2.8分,一般得2.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3 | 优良得2.8-3分,较好2.6-2.8分,一般得2.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35分 | 项目负责人 | 20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 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回溯五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做过国省道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或竣(交)工验收检测负责人的每个加2分,最多加6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等,未提供不得分。 | |
试验检测人员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人员取得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的1人得1分以此类推,本项最多加6分。 评分依据:提供检测人员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
2.2.4(2)? | 业绩 | 15分 | 类似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 投标人近五年(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回溯五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的,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业绩检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履约信誉 | 10分 | 信用等级 | 5 | 被评为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5分,被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4分,被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3分; 评分依据:采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信用评价结果,未参与信用评价的,按B级信用对待。 | ||
企业能力 | 3 | 投标人在2020年至2024年参加由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为“满意”的每提供一次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3分,未参加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提供比对试验通报文件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无法查询不得分。 | ||||
履约响应 | 2 | 投标人做出承诺能够根据招标人要求在24小时内安排相关检测的得2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1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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