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呼玛县交通运输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呼玛县交通运输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呼玛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长虹路46号
联系方式:138*****57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号
联系方式:138*****78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用车保险服务 | 1(项) | ¥6,132.71 | ¥6,132.71 | 1、服务:黑P*****汽车保险服务(商险、强险、车船税);2、技术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甲方(呼玛县交通运输局)与乙方(保险公司)签订《汽车保险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甲取得《汽车保险服务保单》确认无误后付款。 |
2 | 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用车保险服务 | 1(项) | ¥3,286.65 | ¥3,286.65 | 1、服务:黑P*****汽车保险服务(商险、强险、车船税);2、技术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甲方(呼玛县交通运输局)与乙方(保险公司)签订《汽车保险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甲取得《汽车保险服务保单》确认无误后付款。 |
3 | 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用车保险服务 | 1(项) | ¥889.44 | ¥889.44 | 1、服务:黑P*****车保险服务(强险、车船税);2、技术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甲方(呼玛县交通运输局)与乙方(保险公司)签订《汽车保险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甲取得《汽车保险服务保单》确认无误后付款。 |
合同金额: 10,308.8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叁佰零捌元捌角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2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4年07月03日
2024年07月03日
合同附件:
呼玛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7月03日
标签: 机动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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