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和伊河右岸安滩段堤顶道路工程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和伊河右岸安滩段堤顶道路工程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62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洛河右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和伊河右岸安滩段堤顶道路工程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偃师政采磋商(2024)0105-1号 郑州中克农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2号豫咨大厦五楼(507、509、510、512室) 1,096,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和伊河右岸安滩段堤顶道路工程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满足采购人要求 60日历天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技术评审及主管部门批复
三、评审专家名单
董丽君(组长)、彭良杰、任丽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收取,请供应商在参与此次采购活动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金额:18,15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中,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洛河右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和伊河右岸安滩段堤顶道路工程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应为: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和伊河右岸安滩段堤顶道路工程土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鼎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26号1-8幢2-1103-0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土地报批 堤防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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