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2024年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第三标段井房配套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2024年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第三标段井房配套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昱洲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 后NK2024-004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乌拉特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及设备采购第三标段(井房配套设备购置) 后NK2024-004-01-03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后旗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4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山东泽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20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无 |
企业业绩 | 1、全自动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机(包含500施肥桶搅拌一套、手机APP、PC系统)产品购销合同;2、内蒙古宏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购销合同;3、2021年察哈尔右面翼后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标;4、智能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机购销合同(兴和县);5、智能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机(兴和县张皋镇);6、智能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机(内蒙古永旭建设有限公司);7、智能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机(内蒙古东河水务工程有限公司);8、智能反冲洗过滤水肥一体机(昆昊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无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唐山冀鸿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20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徐守信、无、灌溉工程师(高灌培技2019-1-1-96) |
企业业绩 | 1、2021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可移动喷灌采购;2、一般物资买卖合同;3、新乡市万宏建筑有限公司销售合同;4、内蒙古河通建设有限公司销售合同;5、内蒙古拓淼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合同;6、房山区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第一包);7、河北领尚启弘商贸有限公司一般物资买卖合同。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伟、无、灌溉工程项目经理(灌培技2016-2-6-19);饶树艳、无、灌溉工程项目经理(灌培技2016-2-6-18);丁健、无、灌溉工程师(高灌培技2019-1-1-47);马英杰、无、灌溉工程师(高灌培技2019-1-1-4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山东圣大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3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0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赵刚、无、灌溉工程项目经理(灌培技2017-2-13-01) |
企业业绩 | 1、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化龙镇人民政府2021年寿光市化龙镇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标段;2、商都县农牧和科技局2021年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库伦乡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3.1625万亩)水肥一体机采购项目;3、烟台市蓬莱区2022年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项目;4、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水肥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5、2024年第一师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自动化设备采购合同。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冯志勇、无、灌溉工程项目经理(灌培技2017-2-13-02);王长亮、无、灌溉工程师(灌培技2017-1-35-28);王兴栋、无、灌溉工程师(灌培技2018-1-38-1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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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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