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葛老溪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监理中标公示
重钢葛老溪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监理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7月26日——2016年7月28日)
项目名称 | 重钢葛老溪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5165 | |||||||
招标人 | 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华大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公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45 | |||||
拟中标人单位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渡口区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人: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4">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渡口区滨江老工业区重钢葛老溪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1 建设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片区葛老溪地块。
2.2 项目概况:重钢片区葛老溪地块占地面积约573亩,原为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煤料、废渣、生铁、设备和钢材等的堆放地。此外,场地内还包括有溶解乙炔厂、铸铁车间、机车检修厂等其他生产单位或车间。根据定量评估报告,并结合生物有效性研究成果,最终确定了场区受到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氰化物等16种污染物,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9.78万平方米,最大修复深度约11m,总修复土方量共约22万m3。
2.3 监理范围:
本项目土壤修复施工图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及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资质;
(3)对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后报业主及环保部门。并在工程开工前要求落实质量责任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准备工作就绪,质量控制手段及检测试验水平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
(4)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监理交底会议;
(5)组织发布开工令(需环保主管部门批准);
(二)施工阶段
(1)对该项目污染土壤清运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2)主持现场施工例会和专业协调会;
(3)对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方案(场内清运部分)进行审查;
(4)通过旁站、巡视、见证抽样送检等手段全面检查、控制工程质量;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月度进度计划;
(6)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文明施工与安全防护措施;
(7)协助业主(工程现场签证以业主为主),按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明确工程签证及计量项目,并按有关程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需签证的项目进行签证,对已完工程的合格项目进行计量;
(8)审核、签署工程进度款的付款凭证;
(9)按程序审批工程施工变更令(需经业主同意);
(10)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2)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建立各种质量、进度控制台帐等。
(三)环保验收阶段
(1)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场内污染土壤清运)进行审查,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2)配合业主组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3)根据施工合同计价及现场签证等有关依据,审核工程结算,报业主审批;
(4)督促、检查承包人按环保管理部门及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归档文件;
(5)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监理总结,并按规定要求提交归档资料。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监理工期与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步,污染土壤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至取得环保主管部门项目竣工验收函复文件。场内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场外处置工期215日历天,总工期365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单个类似工业厂区原址场地污染修复治理环保工程项目(指工程施工建设规模4000万及以上)业绩至少一个。
3.********6">3外地企业投标
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按渝建发〔2016〕36号文的要求,在“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进行报送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指派总监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管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1日起,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dkggzy.com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dkggzy.com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2">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ddkggzy.com/lbWeb/index.aspx)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3 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 时30分至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渡口区春晖路81号附18号“松华阁小区室外停车场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qyfgs.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dkggzy.com)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渝富兴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大渡口区李子林(重钢老厂区型钢厂区域)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507室 |
联系人:贺先生 | 联系人:廖先生 李先生 |
电话:***-******** | 电话:***-******** 67707081 |
传真:***-******** | 传真:023-6770302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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