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陆城城区地面市政设施社会化管护 中标结果

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陆城城区地面市政设施社会化管护 中标结果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陆城城区地面市政设施社会化管护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4 09:50|发布单位: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阅读次数:

一、合同编号:都城管合审字BGSB[2024] 57 号

二、合同名称:陆城城区地面市政设施实施社会化管护合同

三、项目编号:YDZ1504-******-01F

四、项目名称:陆城城区地面市政设施社会化管护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2.地 址: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37号

3.联 系 方 式:0717-*******

4.供应商(乙方):宜都市市政工程公司

5.地 址:陆城长江大道68号

6.联 系 方 式:07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服务内容:

陆城城区现有56条主次干道所属人行道、混凝土路面、路碑、路缘石、树池、边沟板、挡车石、非机动车隔离带路缘石、渠化岛等地面市政设施(不含公园广场、地下管网设施,以及护栏、电杆、路灯、井盖、下水等设施和城市家具)。

2、服务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 - 2016 )和湖北《城市道路路面维修养护技术规程》(DB42T1713-2021),达到《宜都市城区地面市政设施日常管理考核细则》及《宜都市城区地面市政设施管护标准考核细则》考评要求;(2)道路路面与路缘石接头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修补规则,无网裂、龟裂、松散、啃边、拥包、波浪、坑槽、沉陷、板块松动等现象;(3)人行道无沉陷、拱起、松动、破碎、缺失、缺损倾斜、移位松动等现象。沿线道路牌无变形、移位、破损、锈蚀、歪斜现象;(4)管护单位对道路挖掘施工单位需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质按量恢复,在巡查中及时发现非法挖掘、占道、非法接道等行为应予以制止,同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宜都市陆城城区

七、验收日期:2024-06-28

八、验收组成员:刘三七 谭曼双 李思毅

九、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设施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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