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微波消解仪等化学类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微波消解仪等化学类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DCG-********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微波消解仪等化学类教学仪器设备购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鑫德美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园西路以东,高新四路以北普天物联网创新研发基地(二期)8幢1单元1-5层2号-1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微波消解仪 | 上海新仪 MDS-15 | 台 | 2 |
2 | 微波合成仪 | 上海新仪 UWave-2000 | 台 | 2 |
3 | 总有机碳分析仪 | 岛津 TOC-L | 台 | 1 |
五、评审专家名单:潘勇(组长)、张胜业、周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收费的80%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址:http://cggl.cug.edu.cn/);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体质保5年,10年定期维护;
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韬华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现代服务基地B座12楼
联系方式:晏壮、杨茜、甘维军、王雨 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壮、杨茜、甘维军、王雨
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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