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区域沿线防洪排涝建设监理中标结果
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区域沿线防洪排涝建设监理中标结果
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区域)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监理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盛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区域)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监理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
采购代理编号: HNHD-2024-040
(3)项目内容:新邵县酿溪河(酿溪镇区域)沿线防洪排涝建设项目监理,详见采购需求。
(4)服务时间: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之日止。
(5)项目负责人: 李涛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 贰拾陆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实施和完税等。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新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采购人执 三份,供应商执 三份,监管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2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备案:新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公章)
备案时间: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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