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其它已挂网规格包装价格确认的通知

关于组织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其它已挂网规格包装价格确认的通知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所含内容 医用招标医用耗材招标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我省定于2024年6月25日零时开始执行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接续、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干扰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为保证同企业相关药品采购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未纳入中选供应清单但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其它规格包装(附件1)的价格应与中选药品中选价格符合差比价规则,中心已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出相关药品符合要求的价格,现组织企业对调整后价格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按调整后价格执行,不予标记中选身份;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取消挂网。(注意:本次价格确认涉及到部分中选价有调整的也需要进行确认)。

相关企业需在2024年7月5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不予挂网。

附件1: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xlsx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3日

,辽宁

标签: 中成药 药品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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