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年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中标结果

鹤城区年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中标结果

鹤城区2024-2026年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鹤城区2024-2026年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2024-2026年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4 )300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内容:

每年以鹤城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60岁以下)、特困人员为准,按照城乡低保对象补充保险投保80元/人、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投保450元/人、年计算。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据实核拨

合同金额大写:据实核拨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

鹤城区2024-2026年城乡低保人群补充保险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保险

详见合同附件

/

1

/

据实核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合同履行日期:三年(2024年、2025年、2026年)。

合同履行地点:鹤城区在册60岁以下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

合同履行方式:固定单价

四、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3月8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3月8日

、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

乙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隽

经办人:陈志华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73******F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行政中心综合楼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以东.顺天北路以西鹏程.公园鑫城10栋401、501

邮编:******

邮编:******

电话:0745-*******

电话:0745-*******

签署日期:2024年3月8日

签署日期:2024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员 保险 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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