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9高成线田东至奢下段修复养护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关键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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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类别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工程地点 | 长度(km)/总建筑面积(m2) | 主要工程内容 |
养护工程 | G319高成线田东至奢下段修复养护路面大修工程 | G319高成线田东至奢下段 | 全长4公里 | G319高成线田东至奢下段修复养护路面大修工程,实施桩号 K1165+000-K1169+000,全长 4 公里;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2m,二级公路,沥青砼路面。采用全线铣刨9cm旧沥青砼面层+20cm再生水稳基层+10cm再生泡沫沥青砼下面层+4cm改性沥青砼上面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附表二 资质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表三 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Ⅱ类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应同时满足: 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1000万元;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 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扫描件;若未提供或不符合的将不予认定。 |
附表四 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Ⅱ类投标人近 5 年的独立承接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3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沥青路面施工项目业绩;须附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中查询的主包业绩网页截图或官方网站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若无以上网页截图则须附招标人官方网站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图及网站链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中二项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或不符合的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定。 |
附表五 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 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最近 三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③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3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④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⑤未存在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⑦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项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四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附表六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最低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养护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附表七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类别 | 人员 | 数量 | 资格最低要求 |
Ⅱ类 | 安全员 | 1 |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
附表八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
类别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 | / | / | / |
附表九 其他要求
/ |
评标办法
1 | 评标 办法 |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当得分均相同时,以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排序人。 | ||
2.1.1 | 第一个 信封(商 务及技 术文件) 商务文 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类别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投标函附录数据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 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类别数量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
优先选择次序 | 投多个类别的投标人各类别投标文件填写的优先选择次序内容一致,类别和标段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营业执照 、 资质 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
续上表
2.1.1 | 第一个 信封(商 务及技 术文件) 商务文 件 | 初步评审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的规定,并填写了在岗情况。 |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 员资格要求、主要机 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 备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的规定。 | |||
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人员选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0项规定。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投标函中其他补充说明内容 | 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 | …… |
续上表
2.1.2 | 第一个 信封(商 务及技 术文件) 技术文 件 | 初步评审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5)目规定。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技术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6)目的规定。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 …… | |||
2.1.3 | 第二个 信封(报 价文件) | 初步评审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5)目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续上表
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如有) | 填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递交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2款的要求。 | ||||||||
具备竞争性 |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 ||||||||
…… | …… | ||||||||
2.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评分分值 构成(总分100分)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20 分 财务能力: 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15 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4.5 |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若该数量最后一名存在投标人的得分排名相同时,相同排名的投标人均通过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数与权重分值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值分值 | 各评分因数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Ⅱ类别 | |||||||||
2.2.2 (1)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评分标 准 | 20 分 | 项目经理得 分 | 10 分 | (1)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2)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养护工程)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4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项目总工得 分 | 10 分 | (1)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6分。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或养护工程)副 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 4 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职称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续上表
2.2.2 (2) | 财务能力 评分标准 | 5 分 | 基本分 | 3分 | (1)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3 分。 |
财务指标加分 | 2分 | (2)投标人的2021~2023年度(任一年度)的营业收入高于最低要求的,每高于500万元(不足部分不计)加2分;本项最多加 2 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
2.2.2 (3) | 业绩评分 标准 | 20 分 | 基本分 | 12分 | (1)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 |
业绩加分 | 8分 | (2)近5年每增加独立承接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3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沥青路面施工业绩的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评审依据: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中查询的主包业绩网页截图或官方网站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若无以上网页截图则须附招标人官方网站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图及网站链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中的二项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或不符合的则该项业绩将不予认定。 | |||
2.2.2 (4) | 履约信誉 评分标准 | 15 分 | 基本分 | 10分 | 满足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10 分。 |
信用等级 加分 | 5分 | 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加[5]分;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加[4]分;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的加[3]分;其它不得分。 评审依据:采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3年度江西省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若多个序列均已参评,则以主体二类序列为准),未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均按B级信用对待。 | |||
2.2.2 (5)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 | 40 分 | 基本分 | 10分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编制基本齐全,得基本10分。 |
进度安排加分 | 6分 | 合理加6.0~5.0分,较合理加4.0~3.0分,一般加2.0~1.0分,未阐述0分。 | |||
施工方案加分 | 6分 | 合理加6.0~5.0分,较合理加4.0~3.0分,一般加2.0~1.0分,未阐述0分。 | |||
保证措施加分 | 6分 | 合理加6.0~5.0分,较合理加4.0~3.0分,一般加2.0~1.0分,未阐述0分。 | |||
质量安全目标加分 | 6分 | 合理加6.0~5.0分,较合理加4.0~3.0分,一般加2.0~1.0分,未阐述0分。 | |||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包含但不限于合理化建议)加分 | 6分 | 合理加6.0~5.0分,较合理加4.0~3.0分,一般加2.0~1.0分,未阐述0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单个投标人最多可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类别应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同时应满足各类别最多可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资格数量不超过其相应类别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份数。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对排名在本章第3.4.5项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根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的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若某个投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数量超出或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步
骤确定各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1)依据各投标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优先选择次序确定其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标段,当 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标段数量满足最多可中标标段数量时,则该投标人放弃其他标段的中
标资格(即在其他标段中该投标人不再参与排名,该排名也不由其他投标人递补);
(2)在确定了上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的中标候选标段后,所有放弃中标资格的标段排
名由相应标段的投标人依次递补(每轮只向上递补1个名次);
(3)重复上述(1)、 (2)步骤,直至确定所有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财务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评分标准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财务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9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1)目~2.2.2(4)目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出投标人商务文件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计算出得分S1;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财务能力计算出得分S2;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计算出得分S3;
(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计算出得分S4;
3.2.2 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2(5)目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本章第2.2.2(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S5。
3.4.2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1款和第3.3款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4.4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2款和第3.4款详细评审标准计算出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
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SJ=S1+S2+S3+S4+S5。
3.4.5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6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经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确认有效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详细评审。
3.6.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结果确定通过和不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7 第二个信封(价文件)详细评审
3.7.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7.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8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9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9.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9.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10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11 评标结果
3.1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条规定的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3.11.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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