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山西清朗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110000元 | 报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
2 |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126000元 | 报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
签字盖章原件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入河排污口论证报
告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项目编号:JNC339-
CG-240522194),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入
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
号
1
2
供应商名
称
山西清朗
环保科技
咨询有限
公司
山西人和
致远环境
咨询有限
公司
响应报价
质量
¥110000元
¥126000元
报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
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报告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
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服务期
限
合同签
订后50
日历天
合同签
订后50
日历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2
山西清朗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刘国樑
郝宁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1
2
供应商名称
山西清朗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情况
响应
响应
二、否决情况:
无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
在
本次
采购网》(新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350-8393286
电子邮件:xgmdsjb@163.com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薛家洼
联 系 人:葛锦儒
电话:15935050883
电子邮件:51581918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煤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 号银龙大厦 层
13
15
联 系 人:吴丽虎、武宴(退还保证金)、开具发票、办公室
电话:
19303439060
、
15110523283
、
19003518145
、
0351-3111503
邮箱:SXMTJLZB09@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351-311150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