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江西镇江西中学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南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江西镇江西中学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江南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 江西镇江西中学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誉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污水管 DN200-DN400 长 2044m,DN100接户管 500m ,雨水管DN200-DN300 长 98m;建设污水提升站 2 座,其中江西中学内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5m3/h,配套污水压力管 DN100 长 172m,市政污水提升泵站规模近期规模 65m3/h,远期 95m3/h,配套污水压力管 DN200 长 810m。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2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07 月 0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07 月09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中铁三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0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志军;(注册编号:晋114*****015***** ;身份证号:**************025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凯(身份证号:**************70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45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于晨(注册编号:桂245*****0220;身份证号:**************262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永祥(身份证号:**************25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东风南路东测污水管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2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邱剑铭(注册编号:桂245*****1983;身份证号:**************33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香霖(身份证号:**************23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标签: 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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