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限价(实质性要求) | 采购限价:75.77万元。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75.7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8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0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不涉及) | 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库〔202〕19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 | | | | | | | | | | | |
11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参 照 《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 | | | | | | | | | |
| | | 参 照 《 财 政 部 | | | | | 发 展 改 革 委 | | | | | | | |
| |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 | | | | | | | | | | | | |
| |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 | | | | | | | 2019 | | | 〕 | 9 | 号)相关 |
| | 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 | | | | | | | | | | | | |
| | 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 | | | | | | | | | | | | | |
| |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 | | | | | | | | | | | | |
| |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 | | | | | | | | | | | | |
| | 采购。 | | | | | | | | | | | | | |
| |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 | | | | | | | | | | | | |
| | 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 | | | | | | | | | | | | |
| | 章(鲜章),否则竞标无效。 | | | | (实质性要求) | | | | | | | | | |
| |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 | | | | | | | | | | | | |
| | 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 | | | | | | | | | | | |
| |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 | | | | | | | | | | | | |
|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 | | | | | | | | | | | | | |
| |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 | | | | | | | | | | | | |
| | 时调整。 | | | | | | | | | | | | | |
| |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 | | |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 | | |
| |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 | | | | | | |
| | 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 | | | | | | | |
| | 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 | | | | | |
12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在评审过程中,得分相同的,优先选择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 | | | | | | |
13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 | | | | |
14 | 磋商保证金 | | 本项目不涉及。 | | | | | | |
15 | 履约保证金 | | | 本项目不涉及。 | | | | | |
16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 | | | | | | |
17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 | | | | | | |
18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到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3207502。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 | | |
19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3207502。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编:615000。 | | | | | | | |
20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3207502。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邮编:615000。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 | | | | | |
21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宁老师联系电话:1878342161地 址:会东县鱼城街道办政通路旧城改造片区3-3-3 |
22 | 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即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 |
2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1.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2、交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现金等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帐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
24 |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本项与本次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关联,仅用于方便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 本项目不涉及。 |
25 |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 网 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提交了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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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竞标应答 | 说明 |
1 | 竞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2 | 采购资金支付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3 | 知识产权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4 | 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5 |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6 | 服务期限和地点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7 | 履约验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8 | 资金结算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9 | 合同条款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10 | 其他所有实质性条款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工程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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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职称 |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3 | 技术人员 | | | | | |
4 |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服务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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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 | | 性 别 | | | 年 龄 | |
职 务 | | | | | 职 称 | |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 | |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
曾参与项目情况 | | | | | | | | | |
采购单位 | | 采购项目名称 | | 项目规模 | | 服务起、止日期 | | 执行中或已完成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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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 | | 邮政编码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传真 | | | | | | 网址 | | | |
组织结构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 技术职称 | |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 技术职称 | | |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 | 员工总人数: | |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 其中 | | 项目经理 | | | | |
营业执照号 | | | |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
注册资金 | | |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 |
账号 | | | | | | 技工 | |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 |
1 | 报价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人员要求20% | 2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土保持中级职称得5分,具备水土保持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最高得10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类中级 | 共同评分因素 |
| | | 职称得2分,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最高得4分。3、监测人员:每有1人具备工程测量、水土保持、水文水资源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最高得6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 |
3 | 服务方案54% | 54分 | (1)对项目的分析:(15分)①概况分析、②基本情况、③工作内容及安排、④重点难点分析应对、⑤目前水土保持现状分析;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2)质量保障措施:(24分)①编制依据、②监测范围、③监测布局、④监测方式及周期、⑤紧急情况处理、⑥保密措施;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4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管理:(15分)①项目管理机构、②工作职能组织运行、③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④日常管理制度、⑤考核办法;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内容不符合等情形。 | 技术评分因素 |
5 | 业绩16% | 16分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最多得16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5134001RTK0000070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中标人:四川盈久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65.2万元
二、其他:
1、主要标的信息:
①采购标的: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②服务范围: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③服务要求: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④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竣工。
⑤服务标准:篇幅过长,详见采购文件。
2、评审专家名单:严想、万大红、刘怡(采购人代表)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
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
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
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
②收取对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会东县鱼城街道办政通路旧城改造片区3-3-3
联 系 人:宁老师
电 话:187834221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834-3207502
电子邮件: 18155439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编号:Z5134001RTK000007001
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
监测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4年6月
3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七章 评审方法 ..................................................57
第八章 采购合同 ..................................................67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会东金
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5134001RTK000007001
2.采购项目名称: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3.采购人: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金额:75.7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5
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名单。
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10.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
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
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
资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6〕125号)的要求,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
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4日上午09:00-
2024年06月28日下午17:00。
7.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6
7.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
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7.4、获取方式:①网上办理:(1)竞标人网上办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
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
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
、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1
815543971@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②报名咨询电话:0834-3207502。
竞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竞标人信息;若因竞
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竞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若竞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
构重新登记)。
③现场报名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
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④报名是否成功以邮箱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若发送报名资料后未收
到我公司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请致电0834-3207502。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30前。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
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签到。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30前。
十一、磋商地点: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
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18783422161
7
地 址:会东县鱼城街道办政通路旧城改造片区3-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帐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通讯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电子邮件:1815543971@qq.com
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应知事项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采购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联合体
采购方式
评审方法
说明和要求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采购限价:75.77万元。
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75.77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不允许联合体
竞争性磋商
综合评分法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限价的50%或者低于其
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
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
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9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10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本项目不涉及
)
11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
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库〔2022〕19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
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
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
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
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
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参 照 《 财 政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
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
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鲜章),否则竞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
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时调整。
10
12
13
14
15
16
17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
磋商情况公告
磋商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磋商文件咨询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19
供应商询问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
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
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在评审过程中,得分相同的,优先选择属于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不涉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后,
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到四川坤迈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坤迈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615000。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会东
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
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
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20
供应商质疑
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4-3207502。
地址: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47号(骏马充电站二楼)。
邮编:615000。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
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1
投诉受理单位: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
供应商投诉
联 系 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18783422161
22
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地 址:会东县鱼城街道办政通路旧城改造片区3-3-3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向本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即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1.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
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
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
)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
.5%。
2、交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现金等方式
缴纳。
收款单位: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城南支行
。
帐款帐号:2320632409100075179。
24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
料(本项与本次采购
项目不存在任何关联
,仅用于方便办理保
证金退还事宜)
本项目不涉及。
25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
用
网
中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
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
公
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
”
(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提交了响应文
件
的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
事人名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情形,
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站
12
13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会东金江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
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14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
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
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
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5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
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
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
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
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
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16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
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
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11.3供应商认为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需要
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前一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四川坤
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四川坤迈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
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
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
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
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
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
照除外。)
18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3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和其他响应文件材料
分册装订。
17.3.1资格证明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7.3.2技术、服务响应材料:
1.磋商函;
2.供应商简介;
3.服务内容应答表;
4.商务应答表;
5.实施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情况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7.业绩一览表;
8.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9.报价函;
10.报价一览表;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
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
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竞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
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参照《四川省政府
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
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20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
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
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
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21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
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
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
,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2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
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
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
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
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
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
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
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
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24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4.验收
详见第五章!
35.资金支付
详见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25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
(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
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
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名单。
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
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
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
的资料。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
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
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
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
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7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负责人证明书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①可提供供应商20
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如为零申报的须提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
厅申报零申报报表、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免税备案通知书)、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复印件;②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鲜章)
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鲜章)
7.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8.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加盖
供应商鲜章)
9.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
鲜章)
10.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
11.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加盖供应商鲜章)
12.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
13.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
商鲜章)
28
特别说明:
①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公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2. 预算金额:75.77万元。
3.项目属性:服务类。
29
4.项目标的:会东县两岔河水库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5. 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对工程区域的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进行现场踏勘,结合本项目的
实际情况,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进行监测点布设,按相关规程规范
、水利部及四川省有关文件要求对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
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
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
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本项目水
土保持监测。
3、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进行监测,监测内
容应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等。
完成报告书中的各项监测工作,满足报告书中的各项监测要求。
4、按照规范编制完成相应监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等,并对报告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与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所有事项。
6、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监测频次:水土保持监测频次根据监测内容不同确定。施工准备期中,
各单位工程监测1次。施工期中,定位监测小区按相关规范的监测频次进行,
每个年度的施工期要定期监测,遇暴雨要适当加大频次。调查监测和实地巡查
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逐年进行。植被恢复期中,定期安排监测。工程建设过程中
,水土保持监测频次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由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在水土保持监
测实施方案中具体细化和落实。突发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应于事件发生后1周
内完成监测,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监测单位应编制本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实施办法、进度
安排,并组织配备业务能力丰富、人员充足的项目工作组。
9、成果要求: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规定进行监测并出具季报、年报、
30
总结报告。
三、竞标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并作为评标依据;竞标响应服务内容
等于或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应对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逐项做出响应。
3、安全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供应商全部自行负责。
(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
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
部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5、供应商需确保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
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和数据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
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
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实质
性要求,其他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内容:(1)对项目的分析、(2)
质量保障措施、(3)项目管理。
7、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人员,具备类似履约经验。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投标报价需充分考虑到服务过程直到验收的所有费
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设备使用费、保险费、税费、差旅费、踏勘费、评审费
等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一切费用)。
2.预算控制价金额:75.77万元,供应商需报出总价,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
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竞标。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1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竣工。
2、履约地点:会东县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之
后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15%,剩余款待交齐所有资料后一次性支付。
3、履约验收:
①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②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进行验收。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
应文件进行验收。
⑦履约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釆购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釆购人的相
关制度进行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釆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
32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和配合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审核和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相关技术文件等全部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
情况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5、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组织勘查,收集相关资料,自行负责勘查过程
中的人员、财产安全,费用自理。
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
33
第一部分
“资格响应文件”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竞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
竞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34
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
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 :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5
格式 1-2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2、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36
格式 1-3
诚信承诺书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 公 司 依 法 参 加 贵 公 司 组 织 的 项 目 名 称 为 : XXXXXXXXXXXXXXXXXX,
采
购
编
号
为
:
XXXX
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自
开标之日起倒推 1 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否)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否)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否)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
现场秩序的;(否)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
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否)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
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否)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
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否)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否)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
购合同的;(否)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投诉、举报的;(否)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否)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否)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否)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37
(否)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否)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采购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举报,由采购人调查处理。
38
格式 1-4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如涉及)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
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
其要求,无格式 要求的格式自拟。
39
格式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注: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0
2、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3、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
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1
格式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用于评审价格分时使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42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文件
竞 标 人 名 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
竞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43
格式 2-1
磋商函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包件(若有) 的磋商。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完成项目的相关服务
。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
4、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
充通知(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44
格式 2-2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
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
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
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
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5
格式 2-3
第 XX 包
服务内容应答表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
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46
格式 2-4
采购编号:
商务应答表
序号 内容
竞标应答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竞标有效期
采购资金支付
知识产权
报价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和方式
服务期限和地点
履约验收
资金结算
合同条款
10 其他所有实质性条款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
注:1、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款,需具体说明条款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具体内
容和竞标应答的具体内容;
2、表格中标明的条款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如没有偏离,可以不
逐一列举,直接在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前的方框内打 “ √”。
竞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47
格式2-5
采购编号: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工程类别
备注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业绩描述和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按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对业绩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48
格式2-6
采购编号: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
人(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
1
2
3
4
注:在此表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49
格式 2-7
报价函
四川坤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
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磋商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 签 字 或 盖 章 ) : 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 :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0
格式 2-8
报价一览表
序
号
项目名
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服务时间
备注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项目完成后最终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
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竞标人须详细报出竞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3、各分项报价合计总计应当与“报价函”报价总价相等。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51
格式 2-9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52
格式2-10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职 称
年 龄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曾参与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
名称
项目规模
服务起、止日
执行中或已
期
完成
担任职务
注: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53
格式2-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简介)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网址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其中
联系人
传真
姓名
姓名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
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54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
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55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
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
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
56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
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
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
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
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
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
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
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
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
,说明理由。
57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
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XX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
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
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
58
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
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
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
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
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
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9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限价的供应商不
足2家的。
3.综合评分
3.1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
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
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
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
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1
报价10%
10分
2 人员要求20%
20分
评分标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土保持中
级职称得5分,具备水土保持高级及以上职
称得10分,最高得10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类中级
60
共同评分因素
共同评分因素
职称得2分,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4分,最高得4分。
3、监测人员:每有1人具备工程测量、水
土保持、水文水资源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得2分,最高得6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证书复印
件、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1)对项目的分析:(15分)
①概况分析、②基本情况、③工作内容及
安排、④重点难点分析应对、⑤目前水土
保
持现状分析;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描述详尽
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
项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
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2)质量保障措施:(24分)
①编制依据、②监测范围、③监测布局、
④监测方式及周期、⑤紧急情况处理、⑥
保密措施;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描述详尽且
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4分,每有一项缺项
或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
2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管理:(15分)
①项目管理机构、②工作职能组织运行、③
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④日常管理制度、⑤
考核办法;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描述详尽且
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
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
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
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逻辑错误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
标题与内容不符合等情形。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每具有一
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最多得16分。
技术评分因素
3 服务方案54%
54分
5
业绩16%
16分
共同评分因素
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
61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
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2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
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
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八章 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竞标文件、《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63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2.
万元;
万元。
(二)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
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64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
2.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
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
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
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
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65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
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
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
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竞标文件
66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采购代
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传
话: 电 话: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及中标人招标承诺的原则
上协商签订。
67
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