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 665,000.00元 | 90.39 |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鉴证服务 | 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 |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 |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在线响应 | 一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 项 | 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要求的检验、鉴定报告。 | 66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铂涵 |
评审专家: | 杨华明 、 黄启金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铭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账号:5919 0742 4010 8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类案件司法检验鉴定初次委托鉴定服务采购项目:0.99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7月04日(项目编号:[******]MX[CS]*******-1)。
5、备案编号:CGXM-2024-******-*****[2024]*****。
6、服务范围:采购人提供法医病理鉴定服务;法医临床鉴定服务;法医物证鉴定服务;法医毒物鉴定服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服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服务、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服务、车辆速度鉴定服务)等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四、主要标的信息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7、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依法组建项目鉴定人员,鉴定人须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详见磋商文件)(四、主要标的信息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8、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等(详见磋商文件)(四、主要标的信息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9、服务标准: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服务。(详见响应文件)(四、主要标的信息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157*****579
名称:福建省铭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玉藻路19号魁岐小区二区(A区)1号楼综合商城4层A07-09单元(自贸实验区内)
联系方式:152*****473/135*****998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黄女士、郑先生
福建省铭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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