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安阳市马投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S2016JL043

招标人

安阳永兴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4*****355

招标代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

公示时间

2016.7.27—2016.7.29

中标时间

2016.7.26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日历天)

约24个月

建设地点

龙安区宝贺路与工业南路交汇处东南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中标价(元)

115000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

总监

投标

报价

监理

大纲

组织

机构

投标单位业绩、信誉、市场行为、服务承诺

最终得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5000

赵贤海

29.97

22.5

21

19

92.47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基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5500

王尊龙

28.78

23.23

20

19

91.01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4800

王中顺

29.8

21.03

13

17

80.83

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管网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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