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非净化、实验室区域内装饰工程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非净化、实验室区域内装饰工程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3003 | 标段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非净化、实验室区域内装饰工程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填报单位 |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16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河北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王强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冀113*****017***** | ********.******元 | 204日历天 | 合格,配合招标人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世纪杯)并获得鲁班奖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97.5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河北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强 | 张淑珍 | 李文成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冀113*****017***** | 粤144*****013***** | 沪131*****008*****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204日历天 | 204日历天 | 204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配合招标人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世纪杯)并获得鲁班奖 | 合格,配合招标人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世纪杯)并获得鲁班奖 | 合格,配合招标人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世纪杯)并获得鲁班奖 | |||||||||||||
企业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评审得分 | 97.57 | 96.4 | 96.18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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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河北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业绩: 1.滨湖新区云谷创新园湖畔酒店精装修工程 2.海天大酒店改造项目(海天中心)一期精装修工程(第一期)一标段 3.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应急病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高新智创园酒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5.中国人寿天津空港经济区养老养生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标段; 上海嘉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业绩: 1.国际传媒港L2金盒子精装修工程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购置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出租办公用房施工 3.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期1-4#楼-装修工程一标段 5.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工程-精装修工程2标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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