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

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

********* e0c13f20-65c1-493a-85e7-cf93a*****d5 2024-07-05 09:3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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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2024-226

二、项目名称: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汽车南站内

成交金额:贰拾柒万柒仟壹佰伍拾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淠河大桥收费站通勤车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公司员工上下班接送服务。

服务要求:车辆按照采购人指定位置停放,且随时听候采购人用车调遣。

服务期限:1年(如因特殊情况终止收费,以实际服务期据实结算。)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路宇淠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路宇淠河大桥收费站

联系方式:丁主任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郭工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2024年7月5日

,安徽,裕安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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