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合同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GK-202*****002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2*****00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合同标的

第三方机构指派服务团队设项目负责人1名,数据/资料组人员3名,巡查组人员5名,共9名工作人员。项目以预报预警、空气质量分析为基础,污染源监测为重心,实时研判空气质量形势,机动调整项目团队人员,协作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空间立体监测技术服务

以下科技手段均结合污染物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大气污染防治一线工作情况,提出本地化、具体化、可操作的管控措施建议。

1.无人机巡查服务

服务期间提供1台无人机,弥补人工巡查和地理溯源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短时间内高效扫描大片区域。全年视天气情况开展污染源高空巡查工作,快速确定污染发生的直接源头和无组织排放源,锁定污染源的位置与传输方向,实现各类污染源位置排查、大气环境应急监测。

2.便携式检测仪器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提供便携式仪器设备检测服务(1台TVOC检测设备、1套PM2.5/PM10检测设备,服务1年),结合实时监测数据,快速发现并锁定周边的污染源,实时现场快速监测量化评估污染源影响,有针对性的对不同污染源(如餐饮、扬尘、露天焚烧、喷涂等)开展差异化靶向管控,为精细化管控提供监测数据依据。通过污染源排查,实时监控区域内主要污染物动态变化,动态捕捉各类污染源的异常排放行为并实时预警,通过数据分析甄别区域污染来源,最终实现靶向治理。

3.VOCs走航车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根据夏季日常及污染天管控要求,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节开展VOCs走航监测溯源服务。按照要求走航监测15次,每次1天,对指定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实时监测,绘制走航图,锁定峰值异常点位,通过对比分析精准溯源,及时调度污染处置,减少突发污染影响,并出具走航监测报告,监测方案及分析报告应经过专家评审。

4.车载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根据管控要求,在PM2.5、PM10污染高发季节开展车载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按照要求走航监测20次,每次1天,对指定区域内颗粒物排放量进行实时监测,绘制走航图,锁定峰值异常点位,通过对比分析精准溯源,及时调度污染处置,减少突发污染影响,并出具走航监测报告。

5.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每月开展1次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1次2天,全年共12次,24天,用于全区重点道路及区域地面积尘负荷监测。快速识别考核道路扬尘污染严重区域、工地及重点企业扬尘污染问题,绘制道路扬尘污染地图,清晰展示区域内道路扬尘污染情况,并建立道路积尘考核机制,推动道路扬尘削减。同时提交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分析报告,同时根据现有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和时段,有针对性提出道路精细化、科学性清扫洒水措施。

6.红外热感应成像仪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臭氧污染高发季节提供1台红外热感应成像仪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服务。对涉VOCs挥发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4S店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开展32个点位监测,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7.六参数巡检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提供1台六参数(PM2.5、PM10、NO2、SO2、O3、CO)巡检监测设备,用于日常巡查监测服务或搭载无人机开展低空巡航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监控对象、重点污染物进行连续的巡查溯源,辅助靶向施策,精准治理,实现污染源应急监测。

8.裸土遥感监测服务

服务期间开展1期卫星遥感监测。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使用遥感智能算法,对区域裸露土地这一固定扬尘排放源进行高精度、全天候、准实时、大范围的识别,实现对裸地数量、面积、分布情况、变化情况的整体掌握,指导开展现场排查整治工作,出具监测分析报告。

(二)大数据分析与精准调度服务

提供不少于3名专业数据分析/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服务。其中数据分析组长1名,具体负责统筹开展大数据分析及精准调度服务以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任务提交各类本地化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专业数据分析人员不少于2名,具体负责实时监控站点数据,利用现有一切监测手段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结合本地污染源和各单位工作情况,提出本地化、具体化、可操作的管控措施建议,及时通过蓝天保卫战微信工作群进行推送,提供精准调度服务,并定期形成综合分析报告。需提供月报、重点污染过程专报等,分析污染成因,回顾评估管控成效,找出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建议。

1.空气质量数据推送及分析服务

日常数据推送。数据分析人员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监控,针对每日空气质量进行数据推送,包含长沙市排名数据、站点排名、余量表、短临预报等;当出现污染现象时,及时发现并汇报点位数据突高情况,快速分析各污染物分布特点,结合气象状况,当地污染源状况、周边情况,综合研判污染成因及潜在污染源。发送可操作性的管控建议、措施,调度现场巡查人员或网格员进行污染排查。

空气质量分析。利用现有的监控数据,结合本项目监测的走航监测数据、雷达监测数据、空气站监测数据等多源数据,通过对实时数据监控、历史数据分析、区域排名变化分析,结合气象条件、污染源分布情况,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研判并提供数据综合分析服务,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月报、重点污染过程专报等。

2.轻微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及评估服务

污染天应急管控调度。在污染预警预报与污染应急管控方案基础上,通过建立“事前预判—事中督导—事后评估”的应急管控流程,进而开展臭氧污染与颗粒物污染的差异化管控政策和措施。

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成效评估。对秋冬季PM2.5重污染天气和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基于多维环境监测手段并运用数值模型,评估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并不断改进污染天应急管控措施,找出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建议。

(三)蓝天保卫战巡查服务

提供不少于5名专业巡查人员进行服务。其中巡查组长1名,具体负责统筹开展蓝天保卫战日常巡查、溯源巡查、应急巡查以及巡查专报撰写等工作;专业巡查人员不少于4名,具体负责开展重点管控区域日常巡查工作,善于利用空间立体监测技术、街镇站、小微站等开展巡查,根据监测结果快速反应,并与数据分析人员联动,做到及时发现污染问题,对污染问题进行交办、跟踪整改及回顾性评估,形成巡查台账,每月提供大气污染问题负面清单(包含责任监管部门问题数量排名),达到短期锁源、中期跟踪、长期巩固的目的,通过污染源查找及整治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配备巡查车2辆,用于现场巡查。

1.大气污染源日常巡查

结合制约空气质量目标完成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因子和重点对象,借助雷达、尘负荷走航、便携式检测仪器等科技手段,对辖区内施工工地、裸露土地、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油烟、重点道路、涉VOCs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开展差异化巡查工作,每月提供大气污染问题负面清单。总结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绘制污染问题分布地图,罗列问题清单台账,全方位掌握辖区内污染分布状况。筛查污染热点地区,准确定位污染源位置。同时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并跟进落实情况。

2.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

针对各项管控建议中明确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或按照轻微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相关要求,对施工扬尘管控、道路扬尘防治、重点涉VOCs治理、油烟整治等措施落实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督查过程中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交办责任单位,并跟进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交由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推动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细。

3.站点精细化管控建议

根据日常总结和专项总结,梳理站点周边污染源分布和排放情况,分析站点特征,结合各监测点位数据情况,划定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对象,加大精细化治理力度。并依据点位所在功能区、周边污染源等信息,针对不同站点制定差异化的管控方案。臭氧污染季需结合臭氧污染天气案例库及站点周边排放源分布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削峰管控对象,精准施策。

(四)专家研讨会商及宣传服务

提供至少1次专家研讨会商服务或宣传活动,针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下阶段工作计划会商及部署,探索区县大气污染防治新思路、新办法。在主流新闻客户端报道区域打好蓝天保卫战创新做法、特色做法以及成绩;配合跟踪报道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2.2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长沙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

无人机巡查服务

台/年

1

*****.00

*****.00

2

便携式检测仪器监测服务

套/年

1

*****.00

*****.00

3

VOCs走航车监测服务

15

*****.00

******.00

4

车载气溶胶激光雷达走航监测服务

20

*****.00

*****0.00

5

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服务

24

*****.00

4*****.00

6

红外热感应成像仪监控服务

个点位

32

1800.00

*****.00

7

六参数巡检监测服务

台/年

1

******.00

******.00

8

裸土遥感监测服务

1

*****.00

*****.00

9

大数据分析与精准调度服务

1

******.00

******.00

10

蓝天保卫战巡查服务

1

******.00

******.00

11

专家研讨会商及宣传服务

1

*****.00

*****.00

合计报价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05 —— 2025-07-04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至项目验收合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内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目标考核方式:

(1)本项目设定30%的合同金额为目标考核资金,共计人民币玖拾捌万肆仟元整(¥******.00 元)

(2)目标考核内容及目标考核资金计算方法

“经开区环保局”国控站点完成长沙市对长沙经开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24年考核方案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为准(具体见考核指标计算方法)。考核方案中PPM2.5、P优良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得分3项指标排名分别占年度目标考核资金的30%、18%、12%(3项指标共占年度目标考核资金的60%,即¥******.00元)。具体考核规则为:该3项指标单独考核,当考核年度站点单项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前6位(含第6位)的,给予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目标考核资金(即分别为¥***200.00元、¥177120.00元、¥118080.00元);当考核年度站点单项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第7位的,给予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目标考核资金的70%(即分别为¥206640.00元、¥123984.00元、¥82656.00元);当考核年度站点单项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第8位的,给予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目标考核资金的30%(即分别为¥88560.00元、¥53136.00元、¥35424.00元);当考核年度站点单项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第9位的,扣除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所有目标考核资金。

“经开区环保局”国控站点站点得分(考核指标计算方法详见附件6)在长沙市9个国控站点中排名情况。站点得分排名指标占年度目标考核资金的40%(即¥393600.00元)。具体考核规则为:当该指标排名位于第6位(不含第6位)以后且较上年度持平或下降的,扣除该指标对应的所有目标考核资金。当该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前6位(含第6位)的,给予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所有目标考核资金(即¥393600.00元);当该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第7位且较上年度上升的,给予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目标考核资金的70%(即¥275520.00元);当该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第8位且较上年度上升的,给予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目标考核资金的30%(即¥118080.00元);当该指标排名位于全市9个国控站点第9位的,扣除该年度该指标对应的所有目标考核资金。

最终站点得分、PPM2.5、P优良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得分4项指标及排名均以长沙市公布数据为准。若该合同明确的目标考核指标与长沙市最终发布的考核方案不一致,则针对“目标考核内容及目标考核资金计算方法”条款及附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1.2奖励规则:

服务期结束后,当“经开区环保局”国控站点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9个国控站点中排名前3的,并获得长沙市书面认可时,经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后,按此条款和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相关程序支付奖励资金。【“经开区环保局”国控站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市9个国控站点中排名前3的,额外予以奖励(不占合同金额),排名第1位奖励30万元,排名第2位奖励20万元,排名第3位奖励10万元。】

4.1.3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小写:3,280,000.00元,大写:叁佰贰拾捌万元整(含税)。其中目标考核资金占合同价的30%(984,000.00元),分2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项目团队进场服务1个月之后,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1笔费用(含税),为项目合同金额扣除目标考核资金后的30%,即小写:688,800.00元,大写:陆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

(2)服务期满和服务内容完成并通过考核和验收后,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和开具的发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笔费用(含税),即剩余服务费用(扣除未完成项目的服务费、扣除未达考核目标的考核资金)。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1063500104021892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时需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及成果报告,评估项目是否完成年度目标,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并通过专家论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尾款支付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随时了解乙方提供服务的进展和成果;

(2)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合同要求的服务;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服务成果进行检验;

(4)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5)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配备巡查车辆的行驶证及有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2)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和质量提供服务内容并完成项目任务;

(3) 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

(4)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研究甲方要求协助的问题;

(5)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合同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7.5 乙方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合同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当予以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7.6 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2保密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1.3安全

(1)乙方项目驻场人员在长沙经开区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11.4其他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人员一经明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不拖欠项目员工工资,并且按月足额发放到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开设双控账户。

(3)甲方视工作需要可安排产业发展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代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将根据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热点来安排夜间值班并且调整乙方的员工宿舍位置,乙方应予以配合。

(5)乙方项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

(6)合同总额叁佰贰拾捌万元整(¥:*******.00),此价格为含税包干价,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
法定代表人: 蒋红波 法定代表人: 万学平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胡建杰
电话: 0731-84020090 电话: 0510-88570950
传真: 0731-84020090 传真: 0510-88570950-802

附件列表
  1. 附件四:项目设备清单.docx
  2. 附件五:项目工作人员名单.docx
  3. 附件六:考核指标计算方法.docx
  4. 附件1:中标通知书.docx
  5.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docx
  6. 附件三:分项价格表.docx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咨询服务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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