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无量溪河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荷花片区截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德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无量溪河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荷花片区截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广德市档案馆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20幢302-306室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无量溪河流域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荷花片区截污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昆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独山村鲢鱼地23-1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万零壹仟伍佰壹拾伍元壹角陆分(********.16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91分 | |
项目负责人:郑明菲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7686、皖建安B(20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广德市丽正小区室外改造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鑫城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邱村镇鑫隆广场商业街小区5号楼121、221号营业房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万零贰佰陆拾壹元整(********.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71分 | |
项目负责人:袁丹丹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4217、皖建安B(201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广德市规划路(松涛路-清吉路)道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鼎隆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太极大道599号香溢茗园小区12栋101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万零肆仟叁佰壹拾元壹角柒分(********.17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67分 | |
项目负责人:曹浩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8968、皖建安B(201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安徽永正密封件有限公司厂区道路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宣城市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协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税金计算未扣除暂列金,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2024年07月0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138*****16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2*****51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9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4-07-05 19:30:38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4-07-05 20:02: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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