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赣湘农村路网工程路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公示

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赣湘农村路网工程路基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公示

赣湘合作示范区萍乡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农村路网工程项目A1-A11标段路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编号:JXPXJG-CG-LQ-NCLW-2024-GC-001)于 2024 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连续三天在 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举行开标大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中标人如下:

A1标:萍乡市博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A2标:江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

A3标:江西遂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4标:江西琼威建设有限公司;

A5标:江西华龙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A6标:江西中佳建设有限公司;

A7标:江西南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8标:江西樟树三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A9标:江西海天建设有限公司;

A10标:江西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11标:江西轩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结果公示期为 3 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必须在中标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中标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隐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其他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情形的。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行为严重的将其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异议受理机构: 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中大道14号

电话:188*****199

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电子邮箱:hmjtjds@163.com

招标人:江西安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7月2日

项目公示.pdf


标签: 路基工程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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