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公示

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公示

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招聘校园保安人员

供应商名称:阜新市城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细河区西环路4-4-2门

中标(成交)金额:870,000(元)

评审总得分:97.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招聘校园保安人员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C********初等教育服务)

服务范围:(1)每天早7点到校,晚5点离校,工作时间10小时。 (2)上岗必须穿安保服装、佩戴警棍、辣椒水、金属探测仪。 (3)每天校园内巡查不少于五次,其余时间在保安亭做好出入人员记录。 (4)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联系校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5)节假日按照学校要求上岗,寒暑假可按学校安排轮休一到两周。事病假须有其他安保人顶替,不得空岗。 (6)保证工作人员在岗人数,保证工作质量。 (7)其他临时事物用工等。 以上作为对安保人员的考核,每月有两项未做到者,根据情节轻重可辞退。

服务要求:1.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设备,在遇有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保安应及时赶到现场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保安人员上岗执勤,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装备佩带、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保安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3.保安员要加强对出入人员、车辆的管理,进行检查和登记,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保安人员按规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巡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如有必要根据采购方要求增大巡逻密度。 4.采购方对保安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沟通、管理、指导及检查考核反映的问题或事件,供应商应做出明确的响应时间承诺,采购方认为不符合条件或不胜任工作的保安人员随时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工作要求。 5.对供应商多次拒不执行服务调整或经多次督导仍未达到其要求,服务质量确实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在采购方后续人员到位前,供应商可保持服务一个月,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提前5个工作日进驻现场,完成过渡交接工作。

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研究运行方案,提供安保人员配置计划,增强信息化管理方式。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场所的需要配备相应数额的保安人员,并能按照规定时间和任务要求开展门卫、巡逻等业务工作。 3.保安配备要求 (1)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安29名,具有有效的《保安员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有岗位工作所需的体能素质、文化程度、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保和消防知识,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且在本市居住的外市县人员,退伍军人或党员、有保安工作经历的优先。 (2)保安人员必须政审合格,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或者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未曾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盗窃等不良活动受过公安机关查处的。 (3)配备的保安队长需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55周岁以内、具有公安部门认证的保安员资格证书,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花、王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招聘校园保安人员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明

电 话:0418-*******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8日

标签: 校园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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