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北车辆段成都北站区单身宿舍搬迁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公告结果变更公告
成都北车辆段成都北站区单身宿舍搬迁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公告结果变更公告
成都北车辆段成都北站区单身宿舍搬迁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生产需要,成都北车辆段将于近期召开“成都北车辆段成都北站区单身宿舍搬迁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评审会,请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与我段联系。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成都北车辆段成都北站区单身宿舍搬迁业务外包
2.外包范围
2.1工作内容:成都北单身宿舍内的空调、热水器、床、床垫、柜子、桌子、椅子等所有物品进行搬运(搬运地点:成都北单身宿舍-成都北车辆段材料科;成都北单身宿舍-成都北车辆段大丰库房)及房间内垃圾(废弃物)的清理(处置)。
2.2工作量(单身宿舍的基本情况):
2.2.1单身宿舍分布情况:共348间,(其中1栋25间分布在5、6楼,2栋85间分布在1-6楼,4栋48间分布在2-6楼,6栋190间分布在1-6楼)。
2.2.2单身宿舍设备情况:一是空调配置情况。安装空调的房间共210间。二是热水器配置情况。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共231间。三是电视机配置情况。配置电视机50间。
2.2.3单身宿舍设施情况:一是床配置情况。共配置床625个,其中铁制新床70个、铁制旧床326个、木制床229个。二是床垫配置情况。共配置床垫767个,其中新床垫35个、旧床垫732个。三是更衣柜配置情况。共配置更衣柜515个,其中铁制新柜69个、铁制旧柜342个、木制柜104个。四是桌椅配置情况。共配置桌子226个,其中新桌53个、旧桌173个;配置椅子118把。
2.3完成期限:本项目于2024年7月18日前全部完成。
3.资金来源
段维修成本。
4.竞争性谈判评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谈判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00分
谈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北车辆段材料科二楼多功能室。
联系人:王平,手机:137*****298,路电:028-********。
5.竞争性谈判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5.1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3点00分,报名资料递交方式:2024年7月11日13点00分之前,将贵公司报名表交联系人(可邮寄,收件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成都北车辆段办公室,收件人:王平137*****298,快递仅接受顺丰,不得到付,以联系人收到报名表为准,报名表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报名。
5.2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7月9日前到成都北站区单身宿舍进行现场勘查。
5.3竞争性谈判评审会当天必须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报价单(见附件2)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电子文本存储U盘,纸质密封加盖鲜章提交)。报价文件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5.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经办人将予以拒收。
5.5报价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5.5.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注明授权期限、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5.2加盖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5.5.3加盖鲜章的企业纳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5.5.4对竞争性谈判内容的响应。
5.5.5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5.5.6承揽廉政承诺书。
6.竞争性谈判资料的澄清
6.1在竞争性谈判期间,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企业对其报价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企业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6.2澄清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6.3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投标企业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被终止投标资格。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该项目能力的企业。
7.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7.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8.报价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2。
9.其它
9.1谈判结果要上报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公示审查无法通过,则本次谈判结果作废。
9.2中标单位须在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将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选择中标人。如不能按期完成外包内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3本公告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北车辆段评审委员会所有。
9.4若发现本次竞争性谈判有任何形式的不公正的情况时,可向成都北车辆段纪委举报,举报电话:路电061-*****,市电02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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