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等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等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等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委托,就其高新分院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等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GN2016-02-065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6年7月28日9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二期工程气体灭火等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 | |
招标编号 | GN2016-02-0651 | |
主要招标内容 | 第1标段: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纵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海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35.6609万元 | 188.8272万元 |
主要招标内容 | 第2标段:电气火灾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纵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5.1789万元 | 169.3008万元 |
公示期:自2016年7月28日 至2016年8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合肥市绩溪路218号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6年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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