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CG-202*****0010

二、项目名称: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167号1,850,000.00元97.6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社会保障服务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长沙县1、对长沙县范围内医保协议药店发生的医保结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结算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结算金额准确,确保每笔支付依法依规。2、严格把握业务办结时限,及时结算支付,结算支付具体时限严格按照医保中心要求落实,目前规定为自医保协议药店提交结算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有上级部门新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落实)完成初审、复审、领导审核和资金拨付全流程。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公司内部理由和规程推诿、拖延支付。3、正常结算业务结算时药店所需提交资料保持与医保中心同步,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增加药店报送资料。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遵守工作纪律、熟悉相关政策,服务态度端正、业务水平熟练。5、为保障审核结算工作的专业高效,中标供应商须组建专业团队建立专业专职的结算工作队伍,人员资质须符合医保中心的要求,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医疗、财务、信息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按照“一事两岗两审”的原则配备不同的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设置符合医保中心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6、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交流服务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采购人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4名熟悉政策的专业工作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现场办公服务,如遇月底集中审核等紧急事项,要确保服从医保经办机构安排合理增配人员;另需安排不少于5名专业工作人员满足协议药店结算项目的审核、结算、核对、清算及该项目相关服务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该项目所需办公设备及服务车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7、供应商须加强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流程、系统操作及长沙县医保协议药店相关政策的培训、学习,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培训。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8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璟(采购人代表)、江至红、刘羽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贰万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通过通过97.661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公司通过通过76.8122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通过通过73.103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联系方式: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

联系方式: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31-********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结算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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