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林路207号 | 799,000.00元 | 98.42 |
采购包1(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全省禁毒公益宣传亮屏工程 | 福建省禁毒公益广告宣传“亮屏”工程, 依托有线数字电视开机画面、人民日报宣传屏、报纸、户外大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禁毒公益广告刊播力度。 | 本次采购广告投放服务需在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开机画面、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省级纸媒及户外大屏四个投放渠道进行投放。 | 根据业主要求完成相应服务内容 | 次 | 根据业主要求提供投放服务 | 799,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辛少雄 |
评审专家: | 陈建 、 陈少波 、 余良仁 、 肖航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5000元 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1: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补充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投放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素材和要求做好版面的设计、制作与发布;须做好广告发布期间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广告投放内容清晰、完整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2.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名称:福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西区
联系方式: 0591-********
项目联系人:蓝斌、郑淑明、高梦思、刘菁菁
电话: 0591-********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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