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脉搏血氧仪、正畸丝3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3台:分别由长春中吉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希望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山西言之有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入功率、控制器件和仪表的准确性、标记、指示灯和按钮、外壳封闭性、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激光终端输出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分别由广西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万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坪科技医疗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数据更新周期、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正畸丝1批:浙江新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市药店、医疗机构开展了检查,同时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请拨打*****或在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7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投诉举报。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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