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结果公告
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73号
中标(成交)金额:1,867,020(元)
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服务类
名称: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明电〔2020〕21号)中“全力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的工作要求,营口地区被列为我省非现场执法项目唯一试点,该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出资建设并维护,共设10处非现场执法点位,该项目于2020年12月份建设完成,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10处非现场执法点位共包含主要设备有称台26套、情报板20套、抓拍单元96套、频闪灯96套、爆闪灯74套、摄像机37套等。
服务要求:本项目针对营口地区非现场执法项目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功能正常,信息传输正常、电力供电正常等等,并针对称台每年2次由进行标定,维护内容详见清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营口市非现场执法项目设备的专业化维修,以及系统突发故障的应急抢修。包栝:(1)专业维修类:供电系统设备(供电设备及电表以下的供电线缆);?监控系统设备(监控、抓拍、信息发布、检测等软硬件设备及外场设施);?称重系统设备(称台的标定及触发线圈);服务器及平台系统(交警端服务器、接入平台);(2)突发抢修维修类:根据需要对突发损坏的设备进行紧急的维修。★二、项目要求及质量指标1.项目管理要求:(1)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乙方应设定一名工程师为该项目专门负责人,并告知甲方。该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整体工作安排及与甲方联系协调相关事宜。项目常驻维护工程师:乙方应设定4名维护工程师作为常驻项目工程师,保证项目期间工作日2人在岗,休息日至少1人在岗。出现故障问题时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证全年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维修服务。项目内业:乙方应设置项目内业1名,负责24小时不间断报修热线维修工作,并联合项目常驻工程师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受理服务。日常项目施工痕迹化文件归档,施工验收结算依据归档等。2.项目管理机制成立项目管理群,将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乙方项目负责人、营口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营口市交通局工作人员拉入,实行问题保修制。具体流程如下:(1)相关方在群内发布项目维修需求:格式:工单号、时间、地点、设备名称、故障原因简述;(2)乙方收到后进行反馈初步处理:格式:预计到场时间、疑似故障原因;(3)到场检修后进行二次反馈:格式:实际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工程量清单;(4)项目巡查:每日巡查2个点位,每5天对全线巡查,对巡查结果在群内进行通报,每月形成运维报告,对运维记录进行汇总,上报服务中心。(5)项目沟通加强与营口市交警支队、营口市交通局、交通厅服务中心沟通,对新的标准新的规范及时沟通,产生备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刚、李学峰、张美光、夏寒、马振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算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9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138*****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旭
电 话:024-********-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采服务公开-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6.13).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非现场执法运行维护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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