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100*****

二、项目名称: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191号中秦兴龙研发中心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为更好履行新增加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等职能,完善我院检察宣传融媒体中心和干警体能训练室等设施建设,拟通过在现有东西配楼顶部露台加层的方式,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顶部露天平台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施工
项目经理:刘荣广
执业证书信息:冀213*****106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海艳 王学军 苏丽静 杨晓倩 杨琳(采购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600号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可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阳光百度城东区15-1-502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0335-*******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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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可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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