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挂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企业需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已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份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角色认证。

1.未在平台挂网的中选药品,相关信息已导入交易系统,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完成药品委托授权、资质信息维护。

2.已在平台挂网的中选药品,企业无需申报,平台将对中选价格及项目等信息进行调整。

3.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三、申报时间

相关企业须于2024年7月3日前完成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四、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803

2.业务咨询:0971-**************

附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展国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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