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西安市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西安市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保安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安市莲湖区立信路999号远东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180*****963
供应商(乙方):陕西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年路111号64幢*****室
联系方式:134*****86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保安服务,采购数量:6.0000; | 6(人) | ¥48,000.00 | ¥288,000.00 | 技术规格:1.根据远东实验小学的安全工作要求,选派经培训合格、符合条件的保安员到甲方承担安保服务工作。 2.保安人员要对学校安全负责的精神,按学校规定,定时开关学校大门,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学校专用的请假单。否则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校方。 3.保安人员对因迟到进入校园的学生,必须在确认学生身份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工作。对骑营运自行车、穿拖鞋、染发、衣冠不整、穿奇形异服、进入校园应及时加以制止,劝其立即纠正或通过班主任要求学生限时纠正。 4.课间应加强校园巡视,防止或阻止打骂现象。放学后,应及时清理校园学生。 5.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抓获,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6.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教育、勤务检查、业务培训,使其恪尽职守,以维护甲方的治安秩序,教育保安认真搞好执勤、守卫、治安巡逻达到甲方的要求, |
合同金额: 2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0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07月09日
2024年07月09日
合同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远东实验小学
2024年07月09日
标签: 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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